2025-07-01
需要事先申报的行业
根据日本的《外汇及外国贸易法》,外国投资者对日本进行直接投资时,部分行业领域需要经过事先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如武器相关、航空器相关、宇宙开发相关、核能相关的制造业和机械维修业,软件业及核能发电业等。
涉及公共秩序的行业:如电力业、燃气业、供热业、通信业、广播业、自来水业、铁路业、旅客运输业等。
涉及公众安全的行业:如疫苗制造业及警备业。
可能明显影响日本经济的行业:如农林水产业、石油业等。
特殊行业的外国资本限制
广播业:禁止外国人就任执行董事、禁止外国人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或禁止外国人作为代表、禁止外国人占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席位或持有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等。
电信业:外国人、外国人作为代表的法人、外国人占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法人、外国人拥有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法人不能取得无线广播局经营许可。对日本电信电话株式会社,禁止外国人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
航空业:外国人、外国人作为代表的法人、外国人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法人、外国人持有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法人所拥有的飞机不能进行登记,或不能取得航空运输业许可。
物流业:外国人,外国人作为代表的法人,外国人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法人、外国人持有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法人不能进行第一类货物利用运输业的登记,也不能获得第二类货物利用运输业的许可,但可从事涉及国际货运的货物利用运输业。
反垄断法上的限制
并购交易中,除了需要考虑该行业是否应该进行事先申报或事后报告外,同时还应注意日本的反垄断法上有关经营者集中的规定。通过股份取得、合并等经营者集中交易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申报标准时,企业负有事先向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申报该交易计划的义务。原则上,需要进行事先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自申报受理之日起经过30天以前不得实施集中。
进出口制度
根据GATT(关贸总协定)和WTO(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日本奉行自由贸易原则,但根据GATT出于安全保障的例外规定,也可对出口贸易实行管制措施。如符合出口贸易管理令附表以及外汇令附表中所列特定货物或技术的出口,不论货物或技术的出口目的国是哪一国,均应事先获得日本经济产业大臣的许可。
税务
日本的租税主要分为国税和地税。主要国税有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等。主要地税有住民税、事业税、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不动产取得税等。以境外企业对日投资设立子公司为例:
就其营业所得应缴纳法人税(目前税率23.4%)、地方法人税(目前税率1.03%)、法人住民税(各地规定不同)、法人事业税(各地规定不同)。上述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率虽然根据地方略有差异,但基本维持在30%左右。
境外企业从日本子公司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但,中国企业对日投资时,因为中日两国签订了税收协定,中国企业从日本子公司取得的利息、股利、使用费收入,可按10%的税率征收,但需要通过支付者向税务署提交适用税收协定的申请书。
劳动
日本国宪法规定了有关日本的劳动市场、个别劳动关系以及集体劳资关系的基本原则。在日本有很多与劳工有关的法规,其中规定个别劳动关系的有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最低工资法等,规定集体劳资关系的有工会法。劳动基准法对工资、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工伤补助、就业规则的制定规则等有详尽的规定。由于劳动基准法兼有私法和公法性质,对于违反劳动基准法的行为有可能处以有期徒刑、罚金的刑罚。